长沙市雨花区环境保护局招聘公告
为加强我区环境保护工作,充实环境监管队伍,经区委、区政府同意由雨花区环保局向社会公开招聘环境保护协管员,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1、招聘名额:计划招聘工作人员3名。
2、招聘岗位:(1)宣教岗位:1人;(2)协助执法岗位:2人,男性。
宣教岗位人员从事宣传稿件的草拟、宣传教育活动的策划、组织、网站的维护等;协助执法人员分配到区环境监察大队从事相应的执法辅助工作。
(一)宣教岗位
1、大专及以上学历,文秘、中文、汉语言文学、新闻等相关专业毕业,有写作特长和相关基层工作经验或在主流媒体、大型刊物上发表过文章者优先。
2、男性,年龄在18至30周岁之间。
3、具有良好的政治思想素质和道德文化素质,无违法违纪行为;吃苦耐劳,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熟悉办公软件操作、具有较强的文字综合能力。
(二)协助执法岗位
1、遵纪守法、品行良好、吃苦耐劳、热心于社会服务。
2、 男性,年龄在18至30周岁之间。
3、退伍军人、法律、环保专业毕业生等,同等条件下可优先。
4、身体健康,无传染性疾病或妨碍正常工作的疾病等,能胜任执法辅助工作。
5、会驾驶,驾龄3年以上者优先。
1、报名时间:2016年2月1日—2月5日
2、报名方式: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不接受现场报名。应聘者将相关证件(毕业证书、身份证、资格证)扫描,填写好《长沙市雨花区环境保护局公开招聘协管员报名表》,一并发送到邮箱 120598012@qq.com。
咨询电话:0731—85880670,0731—85880140。
1.资格审查和面试。由雨花区环保局统一进行资格审查,初审合格者通知进入面试,参加面试须携带报名表、本人身份证、毕业证书、个人简历、专业资格证明和职称证明等原件资料,面试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2.体检。根据面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人员名单,若有体检不合格者,可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3.政审。用人单位将组织对体检合格者进行政审。
4. 聘用。试用期一个月,期满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
1、试用期满后,签订正式聘用合同,工资标准、其他福利待遇、年终奖励原则上参照《雨花区机关事业单位雇员工资标准》执行。
2、聘用合同签订后,按照国家规定统一办理(购买)基本养老、基本医疗、工伤、失业和生育等5项社会保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