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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沙市竞争性选拔市管正、副领导干部公告

来源:长沙市委组织部   gkz6   2010-10-07

长沙市竞争性选拔市管领导正职和公开选拔市管领导副职公告

为进一步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提高选人用人公信度,根据《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等规定,市委决定,竞争性选拔5名市管领导正职,公开选拔15名市管领导副职。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竞争性选拔5名市管领导正职

(一)选拔职位和范围

1、面向全市机关、事业单位,中央、省直在长机关,中央、省属驻长高等院校、科研院所

长沙市卫生局局长提名人选;

2、面向全市机关、市属企事业单位,中央、省直在长机关,中央、省属驻长企业、高等院校、科研院所

长沙市公路管理局局长提名人选;

长沙先导投资控股有限公司监事会主席提名人选;

长沙市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监事会主席提名人选;

3、面向全国范围内的中央、省市属企业和其他上市公司

长沙先导投资控股有限公司总裁提名人选;

 

(二)资格条件

参加竞争性选拔的人员应当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1)政治素质好,拥护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有良好的职业操守和为民服务意识,遵纪守法,廉洁自律;

(2)年龄在50周岁以下(1959年10月31日以后出生);竞争公司职位的,女性年龄应在45周岁以下(1964年10月31日以后出生);

(3)具有《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关于党政领导干部必须具备的基本条件。企业职位提名人选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国有资产法》关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监事会主席任职的法定要求。近3年年度(工作)考核均为称职(合格)以上等次。同时还应具备下列职位条件:

市卫生局局长:

(1)具有医学类、卫生事业管理等相关专业全日制大学专科以上学历,事业单位的还应具有医疗卫生类副高以上职称;

(2)具有医疗、卫生管理等部门或单位副县职2年以上任职工作经历,且有3年以上正科职以上正职工作经历;

(3)熟悉卫生工作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有较强的卫生行政管理能力、组织协调能力、处理复杂问题和突发事件的能力。

 

市公路管理局局长:

(1)具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

(2)机关、事业单位的人选,应任副县职2年或副县级3年以上,且有3年以上正科职以上正职工作经历;企业的人选,应具有交通运输、工程建设、公路管理等方面实践经验,担任净资产2亿元以上企业董事长或总经理3年以上;

(3)熟悉公路建设管理工作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有较强的行政管理能力、沟通协调能力、处理复杂问题和突发事件的能力。

 

长沙先导投资控股有限公司总裁:

(1)具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

(2)担任净资产10亿元以上企业副总经理3年以上,具有金融、工程建设等相应高级职称;

(3)具有丰富的土地开发实践经验,熟悉投资管理和资本运作;悉大型企业集团的组织和运作模式,开拓创新精神和市场竞争意识强,有较强的决策判断能力、组织领导能力、沟通协调能力。

 

长沙先导投资控股有限公司监事会主席、长沙市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监事会主席:

(1)具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

(2)中共党员,党龄3年以上;

(3)机关、事业单位的人选,应具有3年以上正科职以上正职工作经历;企业的人选,应担任净资产5亿元以上的企业领导班子成员或一级子公司的正职3年以上;

(4)熟悉经济工作和现代企业经营管理,有较高的法律、政策水平,具有3年以上经济管理、经济监督和党群等部门实践工作经验,具有履职所需的组织领导能力、沟通协调能力。

 

(三)工作程序

竞争性选拔5名市管领导正职工作按以下程序进行。

1、发布公告。

2、报名推荐。根据公布的选拔职位信息,由本人、干部群众、单位党组(党委)采取个人自荐、他人举荐、组织推荐的方式,在规定时间内向市委组织部进行推荐。市委组织部同时根据全市领导班子建设和后备干部队伍建设实际,综合统筹推荐。

3、资格审查。由市委组织部对个人自荐、他人举荐和组织推荐对象进行资格审查。经资格审查合格的人选进入下一环节。

4、差额提名。召开市委全委(扩大)会议,按每个职位1:10的比例差额提名进入下一环节的人选。差额提名前采取发放资料、现场自我介绍或播放个人视频等方式,增加参加推荐人员对提名对象的综合了解。按照得票多少确定入围对象。

5、专家选择。根据不同职位特点和要求,设置专家考评组和干部群众代表评议团,采取演讲、答辩、无领导小组讨论、面谈等方式对人选的专业能力和综合素质进行测评,按每个职位1:5的比例差额确定进入下一环节的人选。综合测评实行百分制计分,专家考评组意见占60%、干部群众代表评议团意见占40%,按综合测评分从高到低确定入围对象。

6、组织考察。成立考察组,组织差额考察。考察前将考察对象有关信息向社会公布,公布内容包括个人简介、近期照片、专家选择排名情况等。中央、省直在长机关,中央、省属驻长企业、高等院校、科研院所的被考察对象需提供5000字左右的个人自传,主要包括成长经历、家庭情况、工作经历、主要业绩、奖惩情况、主要不足等。

7、酝酿提名。召开市委、市人大、市政府、市政协领导班子成员会议,听取考察情况后,按每个职位1:3的比例进行推荐。根据考察情况和推荐情况,酝酿确定提交市委常委会讨论的人选。召开市委常委会,按每个职位1:2的比例投票确定进入全委会票决的提名人选。

8、差额票决。召开市委全委会,听取提名人选的产生过程和基本情况,进行差额票决,确定拟任人选。差额票决前,提名人选向全委会作5分钟竞职陈述,并回答委员询问。获得同意票超过应到会市委委员半数为通过,没有人选获得通过的职位空缺。

 

二、公开选拔15名市管领导副职

(一)选拔职位和范围

1、面向全市机关、企事业单位,中央、省直在长机关,中央、省属驻长企业、高等院校、科研院所

(1)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副主任1名(非中共党员)

(2)市科技局副局长1名(非中共党员)

(3)市民政局副局长1名(非中共党员)

(4)市农业局副局长1名(非中共党员)

(5)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副主任1名(非中共党员)

(6)市环境保护局副局长1名(非中共党员)

(7)市物价局副局长1名(非中共党员)

(8)市民族宗教事务局副局长1名(少数民族)

2、面向全市机关、事业单位

(9)天心区政府副区长提名人选1名(女)

(10)市妇联副主席1名(女)

(11)团市委副书记1名(女、中共党员)

(12)市外事侨务办(市港澳事务办)副主任1名

(13)市政府研究室副主任1名

3、面向全国范围内的机关、企事业单位

(14)市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分管机电设备)1名

(15)市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分管轨道工程建设)1名

 

(二)资格条件

1、基本条件

符合《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第六条规定的基本条件,近3年年度考核均为称职(合格)及以上等次。报考企业职位的人员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国有资产法》关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任职的法定要求。身体健康。

2、学历要求

市科技局副局长职位要求具有全日制硕士研究生以上学历,其他职位要求具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

3、年龄要求及任职年限

天心区政府副区长提名人选要求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69年10月31日以后出生);团市委副书记职位要求年龄在28周岁以下(1981年10月31日以后出生);其他职位要求年龄在45周岁以下(1964年10月31日以后出生)。

报考团市委副书记职位的要求任正科级满1年或副科级满2年。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参加工作3年以上、全日制博士研究生参加工作1年以上的不作任职要求。

报考企业高级管理人员职位的要求具有高级以上职称,并担任部门主要负责人3年以上。

报考其他职位的要求任正科级满1年或副科级满4年;企事业单位的要求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并担任中层管理正职3年以上。

4、职位要求

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副主任:经济管理、信息化和信息管理及其他工科类相关专业毕业,且具有企业或工业经济综合管理部门5年以上工作经验。

市科技局副局长:自然科学类专业毕业;企事业单位要求具有副高及以上专业职称。

市环保局副局长:环保相关专业毕业。

市计生委副主任:医学专业毕业。

市物价局副局长:法律专业毕业。

天心区政府副区长提名人选:要求有乡镇(街道)党政正职1年以上或班子成员3年以上任职经历。

市外事侨务办(市港澳事务办)副主任:英语专业毕业或取得英语6级及以上证书。

市政府研究室副主任:从事综合文字工作3年以上。

市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分管机电设备):机电工程专业(车辆/轨道工程、电气工程、自动化工程、通信信号工程、暖通/给排水/消防工程)毕业;连续从事本专业10年以上,其中有3年以上地铁(轨道)公司工作经验。

市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分管轨道工程建设):轨道工程建设专业(桥隧工程、铁道工程、土木工程、城市与地下空间工程、岩土工程);连续从事本专业10年以上,其中有3年以上地铁(轨道)公司工作经验。

 

(三)选拔程序

党政类职位的选拔程序按照报名、资格审查、考试测评、体检、考察与公示、酝酿提名、差额票决、任用等步骤进行。

报名主要采用个人自荐、组织推荐的方式。为确保选拔质量,每一职位经资格审查合格人数与选拔职数一般应达到10:1的比例方可开考,未达比例的职位另行研究决定是否开考。

笔试主要测试应试者运用有关理论、知识和方法分析解决领导工作中实际问题的能力,突出能力和素质测试。考试内容以《党政领导干部公开选拔和竞争上岗考试大纲》为准。

报考天心区政府副区长提名人选、市妇联副主席、团市委副书记、市外事侨务办(市港澳事务办)副主任、市政府研究室副主任职位的,笔试前15名进入实绩考核,按照笔试、实绩考核成绩各占50%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按1:10的比例进入面试。其他职位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0的比例进入面试。

企业高级管理人员初试采取现场面谈或网上视频面谈的方式,通过初试的应聘者进行复试。复试采取心理测评和集体面谈的方式。

党政领导干部按照拟选拔职位人数1:5的比例,从综合成绩(未参加实绩考核的按笔试和面试各占50%折算成综合成绩,参加实绩考核的按笔试、实绩考核和面试分别占25%、25%、50%折算成综合成绩)的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考察人选并组织体检,体检不合格者不得列入考察范围。若体检合格人数达不到考察人数要求,则从其他考生中从高分到低分进行递补。

企业高级管理人员按复试结果确定考察人选并组织体检,体检不合格者不得列入考察范围。

考察入围人选由市委、市人大、市政府、市政协领导班子成员会议按每个职位1:3的比例差额推荐,根据考察和推荐情况,酝酿确定进入市委常委会讨论的人选。由市委常委会按每个职位1:2的比例投票确定拟任建议人选。由市委全委会差额票决确定每个职位拟任人选,获得同意票超过应到会市委委员半数为通过,没有人选获得通过的职位空缺。

 

三、报名时间和办法

1、报名(推荐)时间:10月8日——10月12日18:00。

2、报名(推荐)办法:面向全国选拔的职位,可以网络报名和现场报名。其他职位只进行现场报名。

3、报名(推荐)地点:竞争性选拔市管正职报名地点设中共长沙市委大楼(长沙市岳麓大道218号)5楼大会议室(网络报名地址:csjzxxb@126.com)。公开选拔市管领导副职报名地点设中共长沙市委大楼6楼大会议室(网络报名地址:csgxbm@126.com)。

(1)竞争性选拔市管正职报名推荐形式:根据选拔职位信息和资格条件,个人可以就某1个职位进行“个人自荐”,填写《个人自荐表》,写出自荐材料,每人限定1个职位。干部群众可以进行“他人推荐”,须填写《他人举荐表》,写出推荐材料并署名。各单位党组(党委)可以进行“组织推荐”,经党组(党委)集体研究推荐,填写《组织推荐表》,写出推荐材料,附党组(党委)相关会议记录情况。他人举荐、组织推荐须事前征得被推荐对象同意,每个职位限推1人,每个对象限推1个职位。推(自)荐材料一般不少于1000字,主要包括人选的主要经历、特点和推荐理由等内容。所有报名和被推荐对象均需填写《参加长沙市竞争性选拔市管领导正职人选基本情况表》。报名推荐时需提供下列材料:一式二份的《个人自荐(他人举荐、组织推荐)表》、《参加长沙市竞争性选拔市管领导正职人选基本情况表》和推荐材料,近期彩色同底免冠1寸照片3张,身份证、学历学位证、职称资格证(或审批表)原件及复印件,任职文件(聘书)复印件。

(2)公开选拔15名市管领导副职报名形式:参加公开选拔者可通过组织推荐、个人自荐的方式进行报名。报考人员须填写《长沙市2010年公开选拔市管领导副职报名登记表》(以下简称《报名登记表》)一式二份。报考人员只能选报一个职位。报名时提供近期彩色同底免冠一寸照片3张,身份证、学历证书、学位证书、职称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任职文件复印件。
所有报名表格可从先锋潮网站(http://www.xfc.gov.cn)、长沙高级人才网(http://www.gjrcw.com)下载,所有报名材料需用A4幅面纸张双面打印。所有报名材料现场报名时提交,除原件外不退回。报名人员的学历、专业、年龄、职称等按国家相关现行规定认定。任职年限、党龄认定等计算至报名截止日止。报名对象和推荐人(单位)对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在任何环节发现有不实情况,将取消资格。

 

四、工作监督

本次竞争性选拔工作和公开选拔工作在市委的统一领导下进行,由市委组织部具体组织实施,市委统战部等相关部门参与,市纪委进行全程监督。如有徇私舞弊、弄虚作假、泄露机密等行为,一经发现,严肃查处。本公告未尽事宜,由市委组织部负责解释。

 

竞争性选拔市管领导正职工作咨询电话:0731-88667269。

公开选拔市管领导副职工作咨询电话:0731-88667290。

 

附件(提供下载):

参加长沙市竞争性选拔人选基本情况表.doc

长沙市竞争性选拔市管领导正职个人自荐表.doc

长沙市竞争性选拔市管领导正职他人举荐表.doc

长沙市竞争性选拔市管领导正职组织推荐表.doc

 

 

中共长沙市委组织部

2010年10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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