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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沙市农产品质量监测中心2010年招考简章

来源:长沙市农产品质量监测中心   gkz6   2010-11-03

根据原湖南省人事厅《关于转发〈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的通知》和《中共长沙市委办公厅、长沙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长沙市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实施意见〉的通知》文件精神,按照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的要求,经市农业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批准,市农业局所属市农产品质量监测中心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考1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公开招聘原则

公开、公平、公正、竞争、择优。

 

二、聘用人员的管理办法

列入全额拨款事业单位正式编制,实行合同聘用制。

 

三、报考资格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

2、身体健康、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3、热爱农业事业,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4、专业技术水平高,综合实践能力强。

5、符合招考岗位所需具体条件。

6. 拥有符合岗位要求的学历。2010年10月30日前不能取得毕业证书的人员及未毕业的正规全日制硕士、博士研究生不能报考。

 

四、具体招聘岗位、招聘人数、岗位所需条件

岗位人数报名条件

性别年龄专业学历工作经历

农产品质量检测1男32岁以下(1978年1月1日后出生)农药学、化学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正规全日制硕士研究生不作要求,在职研究生要求有4年以上相关工作经验(工作经验计算截止日期2010年10月30日)

 

五、报名

1、报名时间:2010年11月11日至12日(上午8:30-11:30,下午3:00-5:00)。

2、报名地点:长沙市农业局人事处(长沙市人民政府二办十一楼1128室),电话:0731-88665631。

3、报名时需本人带有效身份证、毕业证(包括大学专科、本科毕业证)、学位证、相关工作经验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和近期同底免冠1寸照片3张,由用人单位和农业局负责报名时的资格初审,由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报名时的资格复审。报考人员报名与参加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4、报考人员须如实填写《长沙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如因个人填写失实或有误造成的一切后果由个人自负。

5、准考证领取时间为2010年11月26日,领取地点:长沙市农业局人事处(长沙市人民政府二办十一楼1128室),电话:0731-88665631。

 

六、考试方式

1、笔试时间初定为:2010年11月27日上午,具体笔试时间、地点见准考证。

2、此次公开招聘采用笔试与业务考核相结合的方式。笔试成绩不带入业务考核。若报名人数低于3人(含3人),则免去笔试环节,直接进入业务考核。

3、笔试内容包括综合知识和专业知识,综合知识主要包括行政职业能力测试和公共基础知识。笔试结束后,笔试成绩将在长沙人才网上公布。

4、笔试结束后,以岗位招聘数为基数,以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3的比例确定参加业务考核的人员。“三支一扶”人员和经各市(州)委组织部确认的到村任职的高校毕业生的笔试成绩分别按相关文件规定予以加分。

5、业务考核主要考核其岗位操作技能。考核方案由用人单位制定,经市农业局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同意后组织实施。

 

七、体检与考察

1、体检对象按岗位招聘人数1:1的比例从业务考核成绩在70分以上者中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业务考核成绩相同者以笔试成绩高低为准。业务考核成绩低于70分的考生不进入体检。体检出现不合格者时,可从业务考核成绩70分以上者中,按业务考核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体检人员。递补体检次数最多为2次。

2、体检由市农业局与用人单位共同组织。

3、体检标准参照录用国家公务员的体检标准和办法执行。

4、考察对象为体检合格者,考察由主管部门及用人单位组织,主要是考察其政治思想、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拟任岗位资格等条件。出现考察不合格人员时,则从业务考核成绩70分以上者中,按业务考核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进行体检、考察。

 

八、录用

考察合格者为拟录用人员。市农业局及用人单位将拟录用人员名单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经审核同意后对拟录用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后办理相关人事手续。

 

 

联系电话:0731-88665631(长沙市农业局人事处)

监督电话:0731-88666045(长沙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规划仲裁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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