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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沙市园林管理局所属事业单位2011年招聘简章

来源:长沙市园林管理局   gkz6   2011-04-29

根据《中共长沙市委办公厅长沙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长沙市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实施意见〉的通知》、《长沙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事业单位全面试行人员聘用制有关问题意见>的通知》、《长沙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精神,按照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的要求,长沙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长沙市园林管理局决定对市园林局所属事业单位需补充的10名工作人员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现将有关事项公布如下。

   一、招聘原则

   公开、公平、公正、竞争、择优。

 

   二、人员管理办法

实行合同聘用制,列入差额拨款事业单位或自收自支事业单位编制。

 

   三、报考资格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祖国;

    2、身体健康,适应岗位工作条件要求;

    3、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4、综合素质优,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服从组织安排;

    5、具备招聘岗位所需其他资格条件。

 

    四、招聘岗位、招聘人数及岗位所需条件

单位

岗位

人数

学历

专业

年龄

其他条件

备注

湖南烈士公园

文秘

3

本科及以上

中文或

汉语言文学

36周岁以下

有2年以上相关实际工作经历

具有园林事业单位工作经验者同等条件下优先。

长沙市南郊公园

长沙市苗圃

湖南烈士公园

综合管理

4

本科及以上

文科类

35周岁以下

长沙天心阁

长沙王陵公园

长沙桂花公园

长沙生态动物园

兽医

本科及以上

兽医

长沙晓园公园

绿化

园林设计

2

本科及以上

风景园林或

环境艺术

长沙园林设计院

 

    五、报名和资格审查

    1、本次招聘为现场报名,报考人员每人限报一个岗位。

    2、报名时间:2011年5月12日- 5月14日。

    3、报名地址:湖南烈士公园大会议室

    4、报名时需提供材料:本人正式有效身份证、学历与学位证书、相关工作证明材料及岗位要求的其他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一寸同底彩色免冠照片3张。符合报名条件的全国普通高等院校2011届应届毕业生需带毕业院校就业分配部门盖章的就业推荐表和就业协议书、学生证及其它相关有效证件(原件及复印件)。报考人员报名与参考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5、符合报名其他条件但不能在2011年7月30日前毕业并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正规全日制硕士、博士研究生不能报考。

    6、报考人员须如实填写《长沙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如因个人填写失实或有误造成的一切后果由个人自负。

    7、准考证领取时间:报名人员凭身份证原件于5月19日-5月20日到湖南烈士公园大会议室领取准考证。电话:0731-84140048、88666782

    8、岗位报考人数与岗位招聘计划数的比例不得小于3︰1(含3︰1),若小于3︰1则取消或调整核减该岗位招聘计划。

 

    六、考试、聘用

    本次公开招聘采取笔试和面试的方式进行。

    考生总成绩按笔试成绩占60%,面试成绩占40%的比例合成,总成绩相同者按笔试成绩的高低排定名次。

    (一)笔试:分为综合知识和专业知识,满分各为100分;考生笔试成绩按综合知识占40%,专业知识60%合成。各岗位综合知识考试试题相同。专业知识考试,报考文秘、综合管理岗位的考申论,报考兽医、绿化园林设计岗位的考岗位所需专业知识。

笔试时间:暂定为2011年5月21日,具体考试时间、地点见准考证。

    (二)面试:面试人选按与岗位招聘数3:1的比例根据报考同一岗位人员的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如出现笔试成绩相同的,按专业知识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

面试为结构化面试。面试成绩低于70分,则不进入体检程序。

    (三)体检考察

    1、体检人选按与岗位招聘数1︰1的比例,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若总成绩相同的,以笔试成绩高者入围,若笔试成绩相同则以专业成绩高者入围。出现体检不合格的,则从报考同一岗位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递补人选。替补最多不超过2次。

    2、体检工作由市园林局和用人单位组织实施。

    3、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实施。

    4、体检合格人员为考察对象,由市园林局和用人单位负责,采取走访、座谈、查阅资料等形式对考察对象进行综合考察,主要考察其政治思想、道德品质、学习成绩、动手能力、综合素质能力等条件。

    (四)正式录用

    1、考察合格人员为拟录用人员。

    2、用人单位将拟录用人员名单报市园林局审核,经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批复后,用人单位对录用人员名单进行公示,公示7个工作日无异议后办理相关人事手续。

    3、新录取的工作人员需与用人单位签订《聘用合同书》,并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进行合同鉴证。

咨询电话:市园林管理局人事宣教处:0731-88666782

监督电话: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规划仲裁处:0731-88666045

网址:  长沙人才网  www.cshr.com.cn

       长沙考试网  www.csks.gov.cn

       长沙园林在线  www.csylzx.com

 

 

长沙市园林管理局      长沙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二○一一年四月二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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