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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沙市湘湖管理局招聘4名工作人员简章

来源:长沙芙蓉区政府网站   湘湖管理局   2011-10-28

长沙市湘湖管理局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简章

为满足我局工作需要,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4名工作人员。

一、招聘职位职数

1、企业管理职位1人(企业管理专业)。

2、国土规划职位1人(国土、规划等专业)。

3、财务管理职位1人(财务管理专业)。

4、人力资源职位1人(人力资源管理专业)。

上述职位招聘人员需具有: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有相关工作经验者优先。

 

二、招聘基本条件

1、能够认真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品行端正,遵纪守法,事业心、责任感强,有开拓进取精神,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较高的综合素质。

2、热爱基层工作,对工作性质、工作任务和要求有基本了解,能吃苦耐劳,有较强的工作能力和敬业精神。

3、有较强的专业知识、组织管理、人际交流和文字写作综合能力,会普通话,熟悉计算机基本操作。

4、男、女不限,年龄在35周岁(1976年1月1日以后出生)以下,身体健康(无重大疾病或传染病)。

 

三、招聘原则、程序和时间

招聘工作严格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分宣传发动、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考察等步骤进行。

1、报名和资格审查

11月2日之前到长沙市湘湖管理局劳动人事科报名(芙蓉区三湘南湖大市场灯石城家居广场三楼)。报名时需提供学历学位证书、身份证、单位证明和其他履历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经资格审查合格者,填写报名登记表,交近期同底免冠一寸照片2张,当场领取准考证,不收报名费。

2、笔试

笔试时间另行通知,笔试地点:局机关二楼会议室。笔试采取闭卷方式,主要测试应用能力。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面试人员按与拟聘人数3:1的比例确定。

3、面试

由有关领导和专家组成面试小组负责面试工作。面试地点:湘湖管理局三楼会议室。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合成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综合成绩相同的,以面试成绩高者优先。

4、考察

由局相关部门的人员组成考察小组,到考察对象原工作单位(或学校、居委会、派出所等)了解有关情况,对考察对象的现实表现和实际工作能力等进行全面考察。

5、公示

根据考生的成绩、考察等综合情况确定聘用人选,并在一定范围内进行公示。

 

四、待遇与管理

此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人员实行聘用制,试用期为三个月。试用期满经考察合格者办理正式聘用手续(包括办理社保、医保等五项保险),试用不合格者,在试用期内随时予以辞退。

联系人:顾月琴

联系电话:0731—82284135、13974903577

 

长沙市湘湖管理局

2011年10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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