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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长沙市芙蓉区招聘政府雇员及教师公告

来源:芙蓉区政府网站   芙蓉区人才引进工作组   2012-02-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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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沙市芙蓉区2012年“进高校揽英才”招聘政府雇员的通知

根据《湖南省长沙市芙蓉区“进高校 揽英才”招聘公告》,现就2012年招录政府雇员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引进计划

重点引进城乡规划、社会事务、经济管理、法律法规等领域的专业型人才共计60名,留学归国人才2名,引进的具体人数、职位、资格条件等详见《长沙市芙蓉区2012年“进高校揽英才”招聘职位表》。

 

二、引进条件

1、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2、具有良好的品行,无违纪违法行为;

3、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4、符合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5、具有符合职位要求的学历学位条件和年龄要求(毕业时间以毕业证时间为准):

①博士或具有正高职称的专家:全国“211”和“985”工程高校国家计划内招收的博士研究生(2012年8月以前毕业,第一学历为全日制本科),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77年1月1日以后出生),具有正高职称的专家年龄条件可放宽到38周岁以下(1974年1月1日以后出生);

②硕士:全国“211”和“985”工程高校国家计划内招收的应届毕业硕士研究生(2011年12月-2012年8月毕业,第一学历为全日制本科),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82年1月1日以后出生);

③全日制本科生:全国“211”和“985”工程高校国家计划内招收的全日制本科生(2012年应届毕业生,不含专升本、不含二级学院),年龄在25周岁以下(1987年1月1日以后出生);

④留学归国人才:具有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海外学历学位认证书的全日制应届本科及以上毕业生,年龄要求同上;

6、具备拟报考职位所需要的其他资格条件。

 

三、报名方式、时间及相关事项

全部采取网上报名方式进行,报名入口:芙蓉区政府官方网站——芙蓉之窗(http://www.furong.gov.cn)。每人限报一个职位。报名时间为2012年2月11日8:00至2月29日18:00。每个职位的报考人数与招聘计划数的比例不得低于5:1。达不到比例的,则相应调整招考计划,报考人员在规定时间内可改报其他相关职位。

网上报名必须完整上传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或有学校盖章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学生成绩单等证明符合报名条件要求的资料,以及有单位盖章的相关工作经验证明、各种奖励证书和自己认为需要提交的其他资料以供资格审查。硕士及以上学历的报名者还必须上传全日制本科毕业证及学位证。

 

四、考试

引进政府雇员的考试主要采用集中面谈的方式进行,时间暂定为2012年3月10-11日,具体时间地点、程序、要求及其他相关事宜另行通知,请留意芙蓉之窗网上集中面谈公告,并保持通讯畅通。有关岗位需增加笔试或实际操作环节的,将在公告中予以明确。

 

五、体检

考试结束后,根据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计划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入围体检人选。如有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按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递补只进行一次。

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实施,费用由用人单位负担,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六、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即为考察对象。主要考察其思想政治、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并对考察对象的资格条件进行复查。湖南省内高校毕业生采取入校考察方式进行;省外高校毕业生可采取入校考察,也可采取函调方式委托学校相关部门进行考察并出具材料,还可直接向考察对象了解核实有关情况。

考察出现不合格者,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经体检合格后确定为考察对象。递补只进行一次。

 

七、聘用

领导小组对考察合格的拟聘人选进行复审,对不符合引进条件,或未按期取得相应学历学位的,不予聘用。

对引进的人才实行聘任制。试用3个月考核合格者,首次签订三年聘用合同,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落实人事代理手续;试用期考核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八、待遇

1、博士或具有正高职称的专家

①在享受所在单位同类人员同等待遇(包括工资、奖金、保险等福利待遇,下同)前提下,区财政每年另外给予4万元的安家补贴和住房补贴。有特殊贡献的专业人才,根据本人意愿,经研究同意,可实行年薪制;

②带项目、带专利的人员可享受招商引资的有关优惠政策;

③配偶可随调随迁,子女安排到当地较好的学校就读。

2、硕士

在享受所在单位同类人员同等待遇前提下,每年由区财政另外给予1万元的安家补贴。

3、全日制本科生

享受所在单位同类人员同等待遇。

 

九、其它事项

1、此次招考免收报名费用。对通过网上资格审核前来芙蓉区应试的考生,报销往返交通费用(原则上按乘坐火车或汽车的标准,凭车票报销考生学校所在地到长沙的交通费)。

2、在任一环节中如发现报考者不符合报考条件或弄虚作假的,取消报考资格或不予聘用,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由考生本人承担。

3、本公告未尽事宜,由芙蓉区人才引进培养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监督电话:芙蓉区监察局  0731-84683120

咨询电话:芙蓉区委组织部

0731-84683486  84683147

芙蓉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0731-84683265  84683261  

芙蓉区政府官方网站——芙蓉之窗(http://www.furong.gov.cn)

长沙市芙蓉区人才引进培养工作

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〇一二年二月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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