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宁乡县纪委、监察局公开遴选工作人员公告
根据工作需要,宁乡县纪委、监察局拟面向全县公开遴选工作人员3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遴选原则
按照公开、公正、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德才兼备的标准,采取公开考试和考察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二、遴选职位及名额
文秘人员1名;办案人员2 名。
三、遴选范围
全县具有公务员身份或参照管理人员身份(已登记)的在职工作人员。
四、报名条件
1、遵纪守法,政治素质好,作风正派,历年年度考核等次称职以上;
2、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3、文秘人员年龄30周岁以下(1981年3月9日以后出生);办案人员年龄35周岁以下(1976年3月9日以后出生)。
4、身体健康,体检合格。
五、遴选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2、报名时间:3月8―9日
3、报名地点:县人社局公务员管理科(行政中心7楼705室)
4、报名要求:
①需本人亲自报名;
②报名时需带下列证件:a、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b、学历原件及复印件;c、单位同意报名证明或介绍信;d、近期一寸正面免冠照片2张。
③报考人数与遴选职位计划数达到3:1以上才开考,达不到比例则相应调减遴选计划。
(二)笔试
1、考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2、考试主要内容:文秘人员职位为写作、文秘基础知识;办案人员职位为法律知识、财会知识、公共基础知识。
3、笔试后,依成绩高低按1: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的对象(如有并列名次的,一同进入面试)。笔试成绩及进入面试对象在宁乡县人民政府公众信息网公布。
(三)面试
1、面试时间和地点:待定
2、面试方式:结构化面试
(四)综合成绩合成
面试后,按笔试成绩占60%、面试成绩占40%的比例合成综合成绩(如综合成绩相同,以笔试成绩为准),按综合成绩高低等额确定考察对象。成绩综合后,在宁乡县人民政府公众信息网公布。
(五)考察
由县纪委与县人社局共同组织考察,综合考试、考察情况,确定体检对象。
(六)体检
体检时间另定,体检费用自负,体检标准参照国家人社部、卫生部《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文件)执行。
体检合格的为拟调入人员,拟调入人员在宁乡县人民政府公众信息网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公示期后无异议的,办理试用手续。试用时间3个月,试用期满合格的办理正式调入手续。
中共宁乡县纪委
宁乡县监察局
宁乡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2年2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