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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沙市政府法制办选调3名机关工作人员公告

来源:长沙市政府网站   市政府法制办公室   2012-03-29

长沙市政府法制办公室公开选调3名机关工作人员

为加强机关工作人员队伍建设,长沙市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拟面向社会公开选调3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原则及方法

严格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广纳人才,采取考试、考察相结合的办法择优选调。

二、选调计划

副主任科员1名、科员2名。

三、选调对象的基本条件

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和各项方针、政策,具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作风正派,清正廉洁,奉献精神强。近3年年度考核为称职(合格)以上(工作年限不足3年的以实际年限计算)。身体健康。

具体职位条件详见《长沙市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公开选调工作人员职位一览表》。

四、公开选调程序

1、报名。采取网上报名的形式,报考人员每人限报一个职位。

报考人员从长沙市人民政府法制网(http://fzb.changsha.gov.cn/)下载填写《公开选调机关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将报名登记表、本人身份证、学历证、学位证、任职文件(复印件须加盖单位公章)、《公务员登记表》复印件(需加盖单位公章)、所在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扫描后发送到邮箱csfzbzhc@163.com。发送邮件时请将文件打包,且注明“姓名+选调报名”标题。

网上报名时间为2012年3月29日至4月10日。

2、资格审查。报名时间截止后,对网上报考人员资格进行初步审查,初审合格人员在长沙市人民政府法制网公布。报考人员所填信息必须真实可靠,否则由此而引起的一切后果自负(包括取消资格)。初审合格人员方可参加面审。

网上报名初审合格人员需本人携带身份证、学历证、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任职文件(复印件须加盖单位公章)、《公务员登记表》复印件(需加盖单位公章)、2张近期同底免冠正面1寸半身彩色照片、所在单位同意报考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参加面审,面审合格的当场发给准考证。

面审时间:2012年4月13日8:30-17:00。

面审地点:长沙市政府一办公大楼六楼东会议室。

3、综合素质测试、面试。资格审查合格人员参加综合素质测试、面试。选调计划与资格审查合格人员的开考比例不得低于1:10,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将取消考试或者减少选调人数。综合素质测试、面试时间拟定于4月14日(具体时间以准考证为准),综合素质测试成绩在长沙市人民政府法制网公布。

4、体检与考察。按综合素质测试、面试成绩各占50%的综合成绩从高到低以职位选调计划1:3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如有体检不合格者可按综合成绩依次递补,体检合格者进入考察。考察时在考察对象单位发布考察预告,接受咨询和举报。

5、研究决定。根据考察情况和岗位要求,集体研究确定拟选调对象。为确保选调质量,对经过严格考察,研究认为确无合适人选的可以空缺或减少选调人数。

6、试用和调动。拟选调对象试用期3个月,由用人单位与选调对象原所在单位办理借调手续。试用期满合格者按程序办理调动与任职手续。

其他未尽事宜请随时关注长沙市人民政府法制网或致电咨询。咨询电话:0731-88665881

 

附件1:长沙市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公开选调工作人员职位一览表

序号

职 位

职数

公选范围

选调对象基本条件

年龄要求

最低学历要求

其它条件

1

副主任科员

1

面向全国党政群机关

35周岁以下

全日制本科

1、全日制本科法律专业毕业或全日制本科毕业并取得法学(法律)硕士研究生以上学位;
2、各级实施公务员法和使用行政编制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群团机关中已进行公务员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工作人员登记的人员;
3、报考副主任科员职位的须具有副科级以上职务,或已任科员三年以上;
4、同等条件下,学历较高者优先,有从事与法律相关工作经验者优先。

2

科员

2

28周岁以下,全日制硕士研究生以上学历者放宽到30周岁以下

 

年龄计算至2012年1月1日止,工作年限计算至2012年3月31日止。

 

附件2:长沙市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公开选调机关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doc

二〇一二年三月二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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