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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沙市无线电监测站公开招聘2名工作人员简章

来源:长沙市人社局网站   长沙市无线电监测站   2012-11-24

长沙市无线电监测站公开招聘简章

根据《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人事厅关于事业单位全面试行人员聘用制有关问题和意见的通知》、《中共长沙市委办公厅长沙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长沙市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实施意见〉的通知》、《长沙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的精神,按照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的要求,长沙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和长沙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决定对长沙市无线电监测站需增补的2名工作人员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现将有关事项公布如下:

一、长沙市无线电监测站简介

长沙市无线电监测站是根据长沙市编委(1988)6号文件批准成立的正科级全额拨款事业单位,隶属长沙市无线电管理委员会办公室(长沙市无线电管理局),归口长沙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管理,业务受湖南省无线电监测站指导。内设办公室、业务室、检测室三部门。主要职责为:负责本市范围内无线电通信设备产品检测、年审,测定设备主要技术指标,检测非电信设备的无线电波辐射,以及电磁环境测试、日常无线电监测、查找无线电干扰和敌台等工作。

二、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三、人员管理方式

列入全额拨款事业单位编制,实行合同聘用制和人事代理制。

四、招聘程序

发布简章—报名—资格初审—资格初审合格者打印准考证—笔试—资格复审—考核—体检—考察(含资格终审)—确定拟录取人员名单—公示—办理相关人事手续。

五、招聘基本条件和范围

本次招聘面向全国,应聘人员必须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具有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5、身体健康。

六、招聘岗位、人数与资格条件

岗位名称

计划数量

年龄

最低学历

专业

其他要求

无线电专业技术人员

2人

35岁以下(1977年1月1日以后出生)

本科

通信工程或电子类专业

须从事无线电技术工作三年以上,具有计算机类或电子类中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

持省级以上管理机构颁发的无线电技术人员岗位资格证书者在同等条件下优先。

 

七、报名

1、本次考试采取网络报名方式进行,报名网站为长沙考试网(http://www.csks.gov.cn),不设现场报名。报考人员每人限报一个岗位。

2、报名时间:2012年12月3日上午9:00—12月5日17:00。准考证打印时间:12月20日上午9:00— 21日下午5:00。

3、报名时需上传材料(上传至邮箱:csww101@163.com,邮件标题名称为:应聘岗位+姓名):本人身份证、学历证书、岗位要求的资格证书及工作经历证明、一寸电子相片。报考人员报名与参考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4、资格初审合格后,在长沙考试网打印本人报名表,并妥善保存,资格复审时交招考单位审查。

5、报名时,报考人员要仔细阅读诚信承诺书,提交的信息应当真实、准确。报考人员提供虚假报考信息的,一经查实,取消考试及录取资格。

6、开考比例:各岗位报名人数与招聘计划数的比例须达到5:1(含5:1)方可开考,达不到此比例则取消或缩减该岗位招聘计划数。

7、2012年11月30日前未取得毕业证、学位证的全国普通高等学校计划内统招全日制在读本科、硕士、博士不得参加报名。

八、笔试

1、笔试时间暂定为2012年12月22日(星期六)。具体笔试时间、地点以笔试准考证为准。参加考试时,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正式有效身份证,缺少证件的考生不得参加考试。

2、笔试分为综合知识和专业知识两科,满分各为100分。专业知识考试内容为岗位所需专业知识。

3、考生笔试成绩按综合知识成绩占40%,专业知识成绩占60%合成。

4、笔试成绩查询时间暂定为2013年1月7日—8日,可在长沙考试网(www.csks.gov.cn)查询,对笔试成绩有异议者可在1月9日(上午8:30—12:00,下午2:30—5:00)-1月10日(上午8:30—12:00)到长沙市无线电管理委员会办公室递交书面查分申请(附本人身份证和笔试准考证复印件),并于1月11日(下午2:30—5:00)领取查分结果。

5、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复习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辅导培训班。

九、资格复审

1、进入资格复审的人选,在报考同一岗位的人员中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数1:3的比例确定,笔试成绩相同的,以专业知识成绩高低确定。进入资格复审的人员名单将于2013年1月15日在在长沙考试网(www.csks.gov.cn)公布,资格复审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2、资格复审时须提供岗位所要求的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

3、不按时参加资格复审或资格复审不合格的人员取消考核资格,在报考同一职位的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笔试成绩相同,以专业知识成绩高低确定)。递补不超过两次。

十、考核

1、资格复审合格人员进入考核。资格复审合格人员名单和考核时间、地点及具体方案将在长沙考试网公布。

2、考核由面试和业务操作构成。

3、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面试主要测试应试者的知识面、逻辑思维能力、表达能力、仪表气质等。

4、业务操作主要测试应试者的业务技能。

5、面试和业务操作成绩均采用百分制,满分各为100分。最低合格分数为70分(即面试和业务操作成绩任一项低于70分的不得进入体检程序)。

十一、总成绩合成

总成绩采用百分制。总成绩按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30%,业务操作成绩占30%合成。

十二、体检

1、体检对象以岗位招聘数为基数,按1:1的比例,在达到面试和业务操作合格分数线以上人员中依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若总成绩相同的,笔试成绩高者入围。出现体检不合格或者弃权,则在达到面试和业务操作合格分数线以上人员中按同一岗位的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总成绩相同的,笔试成绩高者入围(递补不超过两次)。

2、体检参照国家人事部、卫生部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3、体检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体检费用由个人承担。未参加体检或体检不合格者不能列为考察对象。

十三、考察(含资格终审)

1、体检结束后,由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及用人单位对体检合格者采取走访调查、座谈、查阅档案资料(同时进行资格终审)等形式进行认真、扎实、全面的考察。

2、当考察出现不合格或弃权,导致该招聘岗位考察人选空缺时,在达到面试和业务操作合格分数线以上人员中按同一岗位的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若总成绩相同,则以笔试成绩高低确定(递补不超过两次),经体检合格后进行考察。

十四、录取与聘用

1、考察结束后,考察合格人员即为拟录取人员。

2、拟录取人员名单经长沙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审查,报长沙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后下达录取批复。拟录取人员名单在长沙考试网(www.csks.gov.cn)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后办理相关人事手续。

十五、其他

1、咨询电话:

长沙市无线电管理委员会办公室:0731-88665845

2、网上报名技术咨询电话:

长沙市考试指导中心:0731-82832599

3、监督电话:

长沙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人事处:0731-88666027

长沙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处:0731-84907996  84907997

 

长沙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长沙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

二〇一二年十一月二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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