洞口县2011年小学英语教师招聘工作
实 施 方 案
为加强小学教师队伍建设,经县委、县政府同意,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决定公开招聘一批英语教师到英语教师紧缺的农村小学任教。为确保招聘工作顺利进行,特制定本方案。
一、招聘原则
公开、公平、公正、择优。
二、招聘计划
全县招聘小学英语教师40名。
三、招聘条件
1、年龄30周岁以下(1981年7月31日以后出生),具有小学及以上教师资格证,英语类专业大专及以上学历的洞口县户籍(截止时间为2011年6月30日)毕业生,非英语专业毕业生英语等级达到六级及以上水平的亦可报名,本县原招聘在岗教师和我县省特岗教师不得报考。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热爱教育事业,服从分配。
3、身体健康,五官端正,无传染疾病和精神病史。
四、招聘程序
1、报名
报考人员持毕业证、教师资格证、身份证、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于2011年8月10日至8月12日到县教育局现场办理报名手续(报名时现场摄像)。本次报名不接受委托报名。
2、考试
(1)笔试
①开考比例为1:3,如报名人数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则相应递减招聘计划数。
②考试科目与内容:英语专业大专程度相关专业知识。
③考试时间与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笔试成绩占综合成绩的60%。
(2)面试
以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1:2的比例确定面试对象,如果最后有多名相同成绩者,则一并进入面试。
面试内容:英语口语(朗读单词、朗读课文、对话、口头作文)。
面试成绩占综合成绩的40%。
所有成绩均按四舍五入方式保留两位小数。
3、体检
以综合成绩按招聘计划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对象。如综合成绩相同则以面试成绩高者优先。凡具备体检资格的统一组织到县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湖南省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可复检一次,复检不合格者可依次递补,递补不超过两次。
4、考核
参照湖南省国家公务员录用考核办法执行。
5、聘用
在体检、考核合格的基础上,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聘用对象。
6、公示
笔试、面试、体检、考核工作结束后,将拟聘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天。
7、分配
经公示无异议后,办理聘用手续,受聘对象在洞口县教育单位服务不得低于5年。
五、工作要求
招聘工作是一项政策性很强的工作,严格坚持公开、公正、公平、择优的原则,严格按实施方案进行,自觉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坚决杜绝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现象发生,对违纪违规事件将严肃查处。
洞口县人事局
洞口县教育局
2011年8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