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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双牌县招聘卫生系统卫技人员工作的方案

来源:双牌县卫生系统   gkz6   2010-07-15

为加强我县卫生队伍建设,改善全县卫技人员结构,扎实有序开展卫技人员招聘工作,现特制订双牌县卫生系统卫技人员招聘工作方案:


一、组织领导

为加强这次招聘工作的组织领导,经请示县委、县政府同意,成立双牌县公开招聘卫生专技人员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招考日常工作。

 

二、招聘原则

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公开报名,统一考试,严格考核,择优聘用,实行“定岗、定编、不定人”的办法。由县人事局、县编委办、县监察局、县卫生局具体组织实施。

 

三、招聘职位

双牌县招聘卫生各类岗位专技人员16名,其中全额事业编制妇幼保健员13名,全额事业编制疾控中心专技人员3名。县中医院所需中医、骨伤、针灸医师、医学检验员,县人民医院所需临床医师,由县人事局、县编委办、县卫生局按县里人才引进相关规定具体组织实施。

 

四、招考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热爱社会主义,热爱卫生工作,道德品质良好,遵纪守法。
2、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80年12月31日以后出生),取得医、护、技士职称资格的年龄放宽到35周岁以内;取得医、护、技中级及以上职称资格的年龄放宽到40周岁以内。卫生系统2006年招考聘用的自收自支编制人员可以自愿报名参加考试(不受年龄和学历限制)。
3、符合职位要求条件,详情见《双牌县招聘卫生专业技术人员职位表》。

 

五、考试聘用程序

本次招聘工作按资格审查、报名、笔试、技能操作、体检、政审、公示,聘用等步骤进行。

1、资格审查与报名
(1)报名时间:7月22-24日
(2)报名地点:双牌县人事局
(3)资格审查:报考人员需携带本人身份证、毕业证、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由人事局、县编委办、县监察局、县卫生局联合进行资格审核。原则上招聘职位与参考人员的比例要达到1:3,如未达到1:3的比例是否开考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确定(根据专业情况而定)。
(4)报名费用:按照“以考养考”的原则,资格审查符合报考条件的,填写《报名登记表》,每人交纳考务费200元。
(5)准考证由县人事局制发,报考人员持身份证于8月11日前到人事局领取。

2、考试综合成绩合成:
笔试60%,技能操作40%;考核成绩直接记入综合成绩总分。
(1)笔试
①笔试时间:8月12日(如遇特殊情况笔试时间另行通知)。
②笔试内容:医学基础40分、相关专业知识55分、卫生类的法律法规知识5分。
(2)考核
笔试完成后,实行考核。
考核内容及记分方法:已取得医、技中级职称的记5分,已取得医、技师职称的记3分,取得医、技士职称的记1分。
(3)技能操作:按照笔试成绩和考核得分总分由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职位数3:1的比例确定技能操作对象。技能操作时间另行通知。

3、体检
以笔试、考核、技能操作三项综合成绩总分,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职位等额确定体检对象,综合成绩总分相同的,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名,如遇笔试成绩相同的,按笔试与技能操作成绩相加从高分到低分排名。体检参照公务员体检标准进行。如有体检不合格的,则根据本职位综合成绩排名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4、政审
政审按《湖南省国家公务员录用考核试行办法》进行。

 

六、公示

笔试、考核、技能操作体检、政审等各个阶段的工作完成后,其结果张榜公示,并公示相应的成绩和合格人员名单,接受考生的咨询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七、聘用

经笔试、考核、技能操作、体检、政审合格后,确定拟聘用对象,报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批准,按照相应规定办理聘用手续。在办理相关手续时需携带身份证、毕业证、工作和学习档案到人事局验证,办理聘用手续,聘用实行定编定岗不定人,试聘期一年,试聘期间不适应本职工作的自行解聘,试聘合格的签订二年聘用合同,在这二年聘用期内,大学本科学历的必须取得助级职称,专科学历的必须取得员级职称,否则,自行解聘。

 

八、聘用人员待遇

聘用人员在聘用期间工资及津补贴等待遇按事业单位同职同类人员同等对待。

 

九、本招聘方案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联系电话:7722667、7723665



附件:双牌县招考卫生专业技术人员职位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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