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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湖南茶陵县卫生局公开招聘卫生技人员

来源:湖南茶陵县卫生局   gkz6   2010-08-10

经研究决定,茶陵县卫生局所属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考卫生专业技术人员40名,现公告如下:

一、招考职位(专业)、人数

上述计划若因报名人数不符规定开考要求,可作相应调整。

 

二、报名条件

1、招考人员必须是国家承认并能参加医卫类对口专业执业资格考试的大专以上学历或者已取得执业资格证的人员方可报考;会计专业必须具备大专以上学历财会专业毕业,并取得会计从业资格证。

2、招考人员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80年8月31日以后出生的),对取得执业医师、护师、注册会计师资格的年龄可放宽至35周岁(1975年8月31日以后出生的)。

3、报考职位必须与所学专业对口。

 

三、报名时间、地点及要求

1、报名时间:2010年8月20日至28日,每天上午8:00—12:00,下午3:00—6:00。

2、报名地点:县卫生局政工股。

3、报名方式:按照公务员报考方式填写报名登记表,报名时携带学历毕业证、身份证、执业资格证、专业技术资格证等原件及复印件,近期免冠1寸彩照二张。

4、报名费:每人200元。

5、准考证领取时间和地点:于9月1日—2日在卫生局政工股领取。

 

四、考试办法

1、考试采取笔试的方式进行。

2、加分条件:对已取得执业医师和护师资格证的加5分,取得执业助理医师、执业护士资格证的加3分,分别计入笔试成绩中。

3、笔试时间:9月4日(星期六)上午。

4、笔试地点:见准考证。

5、笔试内容:报考对口专业基础知识和专业知识两部分。

6、对同一专业最后一名笔试成绩并列入围者,并超过该职位招聘职数的,由县卫生局组织并列者进行技能操作面试,按成绩从高到低聘用。

7、对紧缺专业在报考人数与招聘职数1:1的情况下,组织专家面试,以投票方式确定聘用。

 

五、体检

笔试结束后,按1:1比例从高分到低分排序确定参加体检人员。体检按新录公务员的体检标准和办法执行,对因体检不合格出现职位空缺的,从本职位考试人员中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六、考查

体检结束后,对体检合格人员按新录用公务员的考查规定进行考查。对因考查不合格出现职位空缺的,从本职位考试人员中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七、公示

对经笔试、体检、考查合格的拟聘人员进行为期七天的公示。对公示中反应出的问题由招考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核定,对确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聘用资格,并按考生成绩依次递补。

 

八、聘用与待遇

1、公开招聘人员按照《茶陵县卫生系统人事管理若干规定》实行聘用试用制,经用人单位试用三个月,经考核合格后办理聘用手续;对未取得执业资格证的人员必须在三年内取得相关初级执业资格,否则予以辞退。

2、报考护理专业的,按成绩确定聘用单位,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安排到县直单位、乡镇卫生院。

3、受聘人员纳入差额拨款事业编制,享受国家规定的工资福利待遇。

4、被聘用者必须在本县服务5年以上,未满5年服务期,本人要求调离本县的必须缴纳5000元的违约金方可办理调动手续,否则作辞退处理。

 

九、监督

招考工作由县纪检监察部门进行全程监督,并设立监督电话,广泛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

监督电话:25211157 联系电话:25211104

 

特此公告



茶陵县公开招考卫生系统卫技人员领导小组

2010年8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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